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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2020年
上传时间:2019-10-01 作者: 浏览次数:554

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

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成员人数须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并对本学院推免工作总负责。

理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邓重阳

组员:李源苏伟涛王珺、朱军、陈钢进、洪盈盈。

三、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推荐名额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数、考研升学率、学科发展和上年度推免工作情况等因素2020年理学院推免指标为1人。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所有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2)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所有学生的前20%。(本细则中的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执行,下同)。

2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1)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所有学生的前50%。2)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1之一: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2(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3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3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3)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须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和综合面试答辩,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

1: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须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和专著须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2: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总决赛中入围等,具体由教务处认定。

3: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技部最新规定为准。

、推荐程序

(一)本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推荐工作开始前,面向本学院毕业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时还应承诺保证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浪费推免名额者,将作为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请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能更改。

学院对各类别推免生的推荐 

1、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与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排名。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100+综合评审成绩(百分制)

综合评审成绩=综合素质分(百分制)*70%+面试答辩分(百分制)*30%

综合素质分根据“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试行)”(附件二)计算所得:

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参与学生的综合评审成绩必须有完整书面记录。

以学科竞赛获奖团队申报的,每个获奖团队最终限推一名。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组成联合面试答辩组进行答辩。

2、学院根据推荐名额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予以推荐排序,学院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汇总,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联系方式反映,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五)如学院的推荐数不足当年推荐名额,则多出的名额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由于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本学院的候补名单中补足,如本学院不能补足的,则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月25日前结束。

)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时间安排

9月9日学生填表报名并提交证明材料;

9月10日学院材料审核;

9月13日学院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9月16日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本实施细则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试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理学院

2019年9月6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本科专业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手机

 

外语语种和成绩

CET4          

CET6          

□其他          

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排名/所在专业总人数)

/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

 

申请推荐类别

□①普通推免生□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③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注:限报一项,多选无效)

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请注明获奖年份、名称、等级、成员名单及成员所在学院等信息)、论文、专利等标志性成果情况: 

 

 

 

 

 

 

 

 

奖惩情况:

 

 

 

 

 

 

 

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起):

 

 

 

 

 

 

主要社会实践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本人承诺:

 

上述所填信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潜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试行)

 

一、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分=科技成绩分+学生工作加分上限100分

二、科成绩分

各种科技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或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 CN 号论文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参与评奖。科技成绩分由科研成果奖励、科研论文、其它知识产权科研立项学科竞赛五部分得分值总和计算。参与评奖的科技成果均应为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具体计分标准见下列各表。

表一:  科研成果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国家级

100

90

80

60

省、部级

60

50

40

20

厅或相当级别

30

20

10

10

注:上述分值均以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为准计算。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 5 分。科研成果奖分值可累加。

表二:科研论文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分值

SCI、SSCI、A&HCI

30

EI(杂志版)、一级期刊

25

EI(学术会议版)

15

ISTP\EIPAGEONE、CSSCI

10

核心期刊、外文学术期刊、一级学会学术会议期刊

6

其他公开出版的论文

3

注:申请者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需署名第一或仅列指导教师之后。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的报告为准,同一论文被多种系统收录时,以最高分值计算,核心期刊、一级期刊的认定以科研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发表论文的分值可累加。

表三:其他知识产权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知识产权类别

分值

国家及国家授权发表专利(受理)

60(10)

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0

注:知识产权第一申请单位需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上述分值均以证书排名第一为准计算,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5分。该项分值可累加

表四:科研立项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项目级别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国家级

30

10

省部级

10

3

厅局级

8

2

厅局级以下

5

1

该项分值可累加

表五:学科竞赛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项目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

20

15

省部级

15

11

8

校级

8

5

3

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获奖等级计分该项分值可累加

三、学生工作加分

 

各类学生干部职务(任职至少满一年)

分值

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秘书长

8

校、院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干部;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校、院社团会长;辅导员助理;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

5

校、院社团部长;院阳光服务中心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

4

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社团副部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3

班委、团支部委员;

2

校、院团委学生会干事;校、院党员管理委员会干事;寝室长;

1

注:如担任此中多项职务者,总分限加8分;邓研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参照社团加分,干事参照学生会干事加分,社团干事不予以加分。

 

 

2020年理学院推免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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