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小组
综合考核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分值×50%+科研成果分值×35%+学习成绩分值×15%
复试成绩分值(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学术抱负、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评分参考(100%):
A、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
B、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15%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15%
D、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40%
复试程序要规范,面试要有详细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科研成果分值累加计算,上限100;学习成绩分值上限为100分,按照排名赋分;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申请条件 | 项目名称 | 内容与标准 | 积分数 | |||
科研成果 |
学术成果 |
学术论文 | SCI收录期刊 | 30 | ||
一级国内期刊/EI收录期刊/国际会议 | 15 | |||||
核心期刊/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 6 | |||||
学术专著等 | 独著或主编的学术专著 | 30 | ||||
参与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 | 大于20000字 | 12 | ||||
小于20000字 | 6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15 | ||||
实用新型专利 | 6 | |||||
竞赛 | 国家级竞赛 (含国际赛)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3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6 | |||||
科研项目 |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 国家级 | 30 | |||
省部级 | 15 | |||||
校级 | 9 | |||||
学习成绩 |
硕士成绩专业排名(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系统里的评优成绩排名为准) | 前5% | 100 | |||
前6-10% | 90 | |||||
前11-20% | 80 | |||||
前21-30%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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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31-60% | 60 | |||
|
| 其它 | 50 | |||
说明:1、学术成果是指近三年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作者排名可为研究生排名第一或者研究生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专利排名为研究生排名第一。
2、获得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奖项,根据申请人排序(N)计算赋分,赋分公式为:1/N。竞赛成果如有多个作者,用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只能限一人使用。
3、科研项目为研究生排名第一。
4、各积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理学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