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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考生咨询联系人:邱老师

考生咨询电话:0571-86919032,联系邮箱:xzqiu@hd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571-86919278(不接受咨询)

二、复试名单

按照学校招生要求和《理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理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我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学院拟定后,报学校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

2.“硕博连读”博士生复试安排(因故变更会及时通知考生)

学院拟定于122日上午9:00开始签到,提交复试材料并进行身份核验。

122日下午2:00正式开始复试

注意:核验有问题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3.“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复试时间待定。

四、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定向生提供同意进入脱产证明原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3)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原件 (可以附上2019-2024年发表或录用的本人代表作论文全文,限1-2)

4)博士复试登记表原件。

以上纸质版材料在复试当天报到时上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综合成绩评定

1、“硕博连读”和“硕士推免”博士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分值×50+科研成果分值×30+学习成绩分值×20

2、“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分值×70%+科研成果分值×30%

复试成绩分值(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内容。

科研成果分值累加计算,上限100分;学习成绩分值上限为100分,按照排名赋分;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分值计算方法参考《理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和《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等,在2024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拟录取考生须按时完成后续的体检考核、调档审查和签订协议等事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正式录取。

八、其他

本细则未规定之处或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则按照学校最新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个人陈述表.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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