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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上传时间:2024-12-12 作者: 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机制,鼓励我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在本校深造,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在满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研[2022]110)文件要求基础上,申请推免读博的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

2、在硕士阶段表现出很强研究能力的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及以上:

(1)  在核心(及以上)科技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  获得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奖项(署名);

(3)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研究生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4)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励;

(5)  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译著(研究生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可适当降低要求。

注:录用或发表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近三期(不含当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上的学术成果将不被认定。 若学术论文出现共同第一作者情况,仅供共同第一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作者使用。

二、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事先公布的本单位推免读博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综合成绩 = 复试成绩分值×50+ 科研成果分值×30+ 学习成绩分值×20

复试成绩分值(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内容。

科研成果分值累加计算,上限100分;学习成绩分值上限为100分,按照排名赋分;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申请条件

项目名称

内容与标准

积分数

 

 

 

 

 

 

科研成果

 

 

 

学术成果

 

学术论文

SCI收录期刊

15

一级国内期刊/EI收录期刊/国际会议

10

核心期刊/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6

 

学术专著等

独著或主编的学术专著

30

参与导师主编的学术专著

大于20000

12

小于20000

6

 

专利

发明专利

15

实用新型专利

6

 

竞赛

 

国家级竞赛

(含国际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6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国家级

20

省部级

10

校级

6

 

 

 

学习成绩

 

 

硕士成绩专业排名(以学校研究生教育系统里的评优成绩排名为准)

5%

100

6-10%

90

11-20%

80

21-30%

70

 

 

31-60%

60

 

 

其它

50








说明1、科研成果是指申报截止时间前,硕士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作者排名可为研究生排名第一或者研究生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专利排名为研究生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

2获得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奖项,根据申请人排序N计算赋分,赋分公式为:1/N。竞赛成果如有多个作者,用来硕博连读、推免读博、申请考核,只能限一人使用

3、科研项目为研究生排名第一。

4、各积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其他

1、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最新规定为准。

      

  二○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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